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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刘红英律师被聊城市司法局聘为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18-03-10    阅读:

3月7日,聊城市司法局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山东万航律师事务所刘红英律师被聘为市司法局法律顾问。局党组书记、局长常书彦向刘红英颁发聘书,并作重要讲话。
常书彦指出,实施法律顾问制度是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措施;是加快推进聊城司法行政改革,开创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的实际需要;是提高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本领的重要途径。希望法律顾问认真履职尽责,深入学习研究司法部和省厅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尽快熟悉司法行政工作规律和特点,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立足司法行政实际,积极建言献策,贡献才华和智慧,从法律专业角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当参谋、提建议,提供高质量的法律帮助。
常书彦要求,要建好用好法律顾问制度。要重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敢问、勤问、善问,凡涉及全市司法行政的重大改革、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度建设以及涉法涉诉信访等事项,都要主动向法律顾问咨询,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切实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要与法律顾问密切配合,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务实有效工作机制,为法律顾问履职提供便利条件,形成各部门支持法律顾问工作、法律顾问有效履职尽责,各方面齐心协力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的良好局面,不断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